星期天的早晨一樣從哲宇哥叫我起床吃早餐開始。每天早上在床上聽見磨豆機工作的聲音,接著再聽到摩卡壺在電爐上呼嚕呼嚕的作響,最後就聞到滿屋子的咖啡香。有一個早起且願意做早餐的老公真的很幸福!
今天沒有特別的計畫,早上做做家事,繼續讀”被討厭的勇氣2″。中午我倆都想吃東西,但不想吃正餐,就煎了培根和印度煎餅、烤花生吐司、再煮杯咖啡,盛一小碗香草優格加一把新鮮藍莓。感覺是吃豐盛的下午茶。
外面冷冷的,但五臟廟很溫暖。
下午出去走走,哲宇哥帶我穿過校園,到他的系館看看。機械工廠有夠大的,又大又乾淨,裡面有好多CNC機台,也有機械手臂。然後我們穿過一個超級大的公園,都是像聖誕樹的大樹,還有很多禿了頭的樹。最後沿著一條遇到三個跑步人的小徑走回馬路。頗有運動效果。
來到美國後,我們兩個常常想著蜜月時在紐約吃的POPEYES炸雞。沒想到離這邊最近的POPEYES,竟然要開車兩個小時;就算是KFC,也要開車半小時。本來想等買車後再去買來過過癮,結果回家途中到WEIS超市買下週早餐的土司,結帳前發現WEIS也有賣炸雞桶。兩個人猶豫一下,很興奮就買了一桶,回家用烤箱再烤熱,搭配麥根沙士,吃的不亦樂乎。
每次吃炸雞時,我都想說既然要吃就要吃個過癮,然後不要常吃就好了。而今天吃炸雞的時候,我又想:”怎樣算是好吃的炸雞呢?”應該是皮酥肉多汁,就可以達到我的標準了。WEIS炸雞,達標!
*今天終於上網查了買subway會用的英文,搞清楚那些麵包、蔬菜、醃漬品、起司、醬料的英文囉!下次我不要加banana pepper跟Jalapeño(念”哈拉批諾),然後pickle只要一點點。
I would say “I want everything but please hold the banana pepper and Jalapeño.”